专家介绍
 

胡鞍钢 教授:
  祖籍浙江省嘉善县,1953年4月27日生于辽宁省鞍山市,现任中国科学院-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,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科学决策研究专家。
  早年研习工学,在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获博士学位。
  1991年至1992年在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进行博士后研究;
  1993年在美国Murray state University经济系做访问学者;
  1997年在美国MIT人文学院做客座研究员;
  1998年在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系做客座研究员;
  2000年任日本庆应义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访问教授;
  2001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做访问教授;
  2003年初在法国社会科学与人文学院中国研究中心做访问研究员。
  从1985年起,胡鞍钢参加了由周立三院士领导的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,并作为其中的主要研究人员,系统地从事中国国情研究。他是这一新领域的主要开拓者之一。2000年初,胡鞍钢被中国科学院和清华大学联合聘为国情研究中心主任,该中心旨在建成国内一流的国家决策思想库,其编辑出版的《国情报告》专供省部级领导参阅,迄今已发行500多期。
  胡鞍钢教授1991年被国家教育委员会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"有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学者"。1995年初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"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"资助,1995年经美国华盛顿中国问题研究中心评选,获福特基金会"中国经济研究资助"。1995年以来,连续获得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、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多项奖励;
  1965年考入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。1970年留校任教至今。曾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副主任、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、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,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,全国工商管理硕士(MBA)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,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,北京市经济学总会理事。北京市金融学会理事。1987年曾被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聘为客座教授,现为香港城市大学兼职教授。
研究方向:宏观经济管理、金融与证券、股份经济
科研成果:1979年,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,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同时发挥作用的观点,1980年提出了中国大陆应建立中央银行体制的观点,1984年提出了开放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观点,1985年提出了专业银行企业化管理的观点,是最早提出在中国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、推行股份制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专家学者之一。曾主持国家教委青年基金项目“中国企业股份制实施途径与管理研究”,作为研究成果,《中国企业股份制的理论与实践》一书深入探讨和研究了股份制,产权和证券市场理论与实践,对股份制企业的组建与规范提出了可供选择的实施方案。他在“八五”期间主持了国家教委重点项目“股份制理论与实践研究”,“九五期间”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“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战略研究”,已有阶段性研究成果。从1992年7月起,他参与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的起草工作,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,受到国内外的重视。1998年与厉以宁教授共同主持“中国企业管理案例库组建工程”;1999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工程项目“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管理问题研究”,并参与“中国投资基金法”起草工作,任工作小组副组长。
获奖情况:
主持国家教委青年基金项目“中国企业股份制实施途径与管理研究”,获北京市科研成果奖。1994年被评为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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